公职律师申请条件
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司法部颁发的相关资格证书,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其聘用的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人员。公职人员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呢?下面长沙家政网与长沙家政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职律师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依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
3、任职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4、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二年以上,或者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一年以上;
5、品行良好;
6、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省级和中央在黔单位的申请人直接向省司法厅申请;
2、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逐级报省司法厅
3、省司法厅审批。
公职律师申报材料
1、公职律师执业申请书:
2、《公职律师工作证登记表》3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律师执业经历的,原执业机构主管部门出具执业纪律证明;
6、保证不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在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等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不以律师身份办理本级政府或本单位以外的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承诺书(本人签字):
7、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的证明;
8、具有执业律师经历或在本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两年以上经历证明:
9、省司法厅同意本单位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审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蓝底2寸彩色照片1张
11、工作单位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证明。
公职律师工作内容
1、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的特点、难点问题的法律论证提供可行性分析;
2、参与党委、政府领导信访接待工作:
3、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4、为政府系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义务为公民解答法律咨询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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