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祥怎么了(罗志祥劈腿有错,但他们并未结婚
5月1日,台湾立法院一读通过了《性侵害隐私条例》草案。也就是说,周扬青再晚一个月曝光罗志祥,在法律层面上,她很可能站不住脚。
如果草案通过,未来的“周扬青们”只要在平台上散布对方xing事上的讯息,就可能成为受罚的对象。
这里重点提到,周扬青以“女友”的身份发文,让大家知道罗志祥的真面目,很可能会被认为是出于报复目的,而被加重刑责。
这就很尬了……
虽然周扬青完全有理由在道德层面上谴责罗志祥,但她“女友”的身份,在法律上似乎不受保护。而另一方面,也很难保证,周扬青曝光罗志祥的渣只是出于出于正义的目的,而不是单纯报复?在我看来,周扬青此举更多的是出于报复心理,毕竟以罗志祥在娱乐圈的地位,一旦丑闻曝光,势必很难翻身。
果然,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天猛料和全民吃瓜热潮,罗志祥方面的公关回天乏力,只能被动挨打。
据悉,罗志祥事件爆发后,他在内地的几个代言都在第一时间撤下了他的相关物料,代言商那边也紧急商议将终止和罗志祥的合作。
综艺那边,原本属于罗志祥的《创造营2020》、《这就是街舞》也紧急换人。
已经录制了一期的《极限挑战》暂时没有动作,但节目组面临的压力也很大,到时播出不出意外罗志祥的镜头要么全剪,要么马赛克。
经过此事,据不完全统计,罗志祥在综艺上保守估计损失高达3.6亿台币,折合人民币八千多万。
这还只是开始,罗志祥的形象一落千丈,在内地的商业价值等同于0。
去年,罗志祥的身价在台湾仅次于周杰伦,今年,恐怕将无人问津。
有意思的是,周扬青在曝出猛料后,她所经营的淘宝店3天内营收超过450万人民币。不少女网友直言要去支持周扬青。
罗志祥劈腿、约炮、多人运动、做了很多渣到极致的蠢事,今天的局面只能说他活该!
但周扬青将这些细节一一曝光,无疑也是利用了一把大众的同情心,用他人舆论的力量企图将罗志祥打入地狱。
罗志祥和周扬青分分合合的九年到底发生过什么,我不清楚也不关心。但我只知道,他们一个是明星,一个是网红,这中间差了千千万万。他们在一起,从一开始就是不平等的关系。
这些年来,周扬青借助罗志祥的身份,得到了这么多的关注,这么多的流量,打开了自己的网红商业战场,跻身明星交友时尚圈。
可以这么说,在这段关系中,周扬青既是受害者,也是既得利益者。她得到了本该不属于她的东西,也未此失去了很多。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这个世界是公平的。
但九年的时间实在太宝贵,周扬青还是觉得不甘心。
,在道德层面上,我理解周扬青的做法,但在法律层面上,就事论事,她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