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扣件式脚手架有哪些基本构造
扣件式脚手架简介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是目前广泛应用的一种多立杆式脚手架,其不仅可用作外脚手架,还可用作里脚手架、满堂脚手架和支模架等。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由钢管、扣件和底座组成。钢管为外径48mm、壁厚3.5mm的焊接钢管。
架体基础要求
对搭设在楼面等建筑结构上的脚手架,应对支撑架体的建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当不能满足承载力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
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板。
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mm~100mm。
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 2 跨、厚度不小于 50mm、宽度不小 200 ㎜的木 垫板。
地基应无积水,底座应无松动,立杆应无悬空。
扫地杆要求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6.3.2 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自由端长度要求
《扣件式脚手架》6.9.1条 满堂支撑架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 a 不应超过0.5m。
剪刀撑设置位置和角度要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支撑架分别符合JGJ130-2011规范6.6、6.9.3要求;
6.6.1 双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置剪刀撑。
6.6.2 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应按表6.6.2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 跨,且不应小于 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 之间;
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搭接应符合本规范第 6.3.6 条第二款的规定;
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m。
6.6.3 高度在 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 15m 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双排扣件式脚手架构造要求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支撑架分别符合JGJ166-2008规范6.1.5、6.2.2要求;
6.2.2 模板支撑架斜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立杆间距大于1.5m时,应在拐角处设置通高专用斜杆,中间每排每列应设置通高八字形斜杆或剪刀撑;
当立杆小于或等于1.5m时,模板支撑架四周从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5m。
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
6.2.3 当模板支撑架高度大于4.8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8m。
作业层防护栏杆要求
7.3.12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内侧;
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 1.2m;
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
中栏杆应居中设置。
构配件表观质量要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JGJ130-2011)
8.1.1 新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 压痕和深的划道;钢管应涂有防锈漆。
8.1.2 旧钢管还应检查锈蚀深度和弯曲变形情况。
8.1.4 扣件在使用前应逐个 挑选,有裂缝、变形、螺栓出现滑丝的严禁使用。
8.1.5.1 冲压钢脚手板不得有裂纹、开焊与 硬弯;新、旧脚手板均应涂防锈漆;应有防滑措施。
8.1.5.2 木脚手板不得扭曲变形、劈裂、腐朽。
8.1.7 可调托撑严禁使用有裂缝的支托板、螺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