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主任科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和一、二级科员
毫无疑问主任科员和科员,代表了公务员的职级。其中一至四级主任科员的个人工资待遇,基本上相当于正科级、副科级领导职务,一至二级科员则为原来的普通科员、办事员而已。为什么这样说呢?
看《公务员法》的法律规定。我国实行公务员制度,开始于1993年10月。刚开如时的政策法规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通过,并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暂行条例也被明令废止。在整个这一时期,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很多人形象地分别称之为实职和虚职。从法律的角度讲,至少还承认非领导职务还是一种行政职务。2018年12月,国家又对《公务员法》进行了重大修改。在公务员的职务方面,领导职务层次没有任何变动,而将原来的非领导职务直接改为职级。这就意味着法律上从此不再承认职级是行政职务,只是公务员个人享受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淡化了官方色彩。领导职务层次和职级序列的设置见以下截图。
,领导职务层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总体而言,领导职务层次与公务员职级有着非常明确的对应关系乡科正职、乡科级副职及以下,分别对应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和一级科员、二级科员。其中一到四级主任科员对应了正科级、副科级职务层次;一级、二级科员只是最低层次的小科员、办事员而已;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层次,分别对应了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调研员;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层次,分别对应了一级、二级巡视员。不同的实际领导职务和相应的职级的职务工资有一定的差距,但相差不大。例如,副处级实职的职务工资为1630元,而四级调研员则为1510元,相差为120元。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与级别工资还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即相应的职务(职级)对应了二十个七个级别中规定的区间。见截图。
如科员在二十七级到十八级的区间之内,县处级副职在二十级到十四级的区间内。如果晋升了职务(职级),级别工资却低于规定的级别区间,就一次性晋升到所对应区间的最低一级;如果已达到规定的级别区间之内,就不再晋升级别;如果级别达到最高标准,就不能再晋升了。
,举例说明公务员工资的晋升办法。《公务员法》第八十条明确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而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假如一位年轻公务员快递晋升为正科级或二级主任科员,实职的职务工资则直接从1010元晋升到1260元,增长250元;职级公务员的职务工资则从940元晋升到1170年,实际增长230元。如果其实际级别工资为二十四级,则可以越级就近就低直接晋升到二十二级,晋升了两级。这肯定也会带来工资的上涨。,如果公务员晋升了职务(职级),还会带来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相应的高标准执行,最终结果还是工资的增长。
所以,公务员的工资与本人的实际职务或职级是直接挂钩的,是什么职务或职级层次,自然就必须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对于既担任了实职,又享受了职级待遇的公务员来说,肯定是职级的相应待遇更高一些,自然按职级落实工资福利待遇。
必须强调的是1、自从2020年6月1日起,担任实际职务的公务员,可以享受更高层次的职级。例如,正科级的科长,套改时本来的职级为二级主任科员,如果符合相应的条件,可以逐级晋升为一级主任科员,甚至是四级调研员。这才是真正的所谓职级并行。2、职级只是给予公务员个人的经济待遇,完全不具有领导职责。没有担任实际职务的公务员,不论职级多高,只是“员”,而不是“官”,必须按照隶属关系接受在职领导的工作安排和领导,自身完全没有领导职权。
,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和一、二级科员都是科员吗?有何区别?综上,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虽然都使用了“科员”这个词,科员就是科员,一般都是党政机关职级层次最低的年轻公务员。主任科员就是主任科员,职级层次要高于科员,三、四主任科员的待遇接近于或相当于副科级领导职务,一、二级主任科员的待遇接近于或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严肃地来一个饶口令,就是一、二级科员确实是科员,但一、二、三、四主任科员根本就不是科员,而是主任科员。千万别把限定词“主任”给贪污了,那会闹出笑话的。说到底主任科员的个人工资待遇,肯定比科员要高一些。这与有些地方称某些人为委员、主任委员一个意思,是有明显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