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创始人(麦当劳兄弟结局)
ü1955年雷拿到特许经营权后,自己只开了一家店,而主要是招加盟商。 (以前卖的是奶昔搅拌机,现在卖的是创业项目)
ü雷听取“太妃冰淇淋”公司财务副总哈利·索纳伯恩
harry sonneborn)的建议,“他应买下房地产,然后再出租给加盟者,这样既能赚到租金,又能控制加盟者”
ü雷成立了麦当劳房地产公司,从而有足够多的资金去快速开店
ü到1960年,Kroc已经拥有228家麦当劳餐馆,其营业额高达3780万美元。随着规模越做越大,Kroc与麦当劳兄弟的分歧也越来越大,合作束缚着他无法做任何改良与优化,他下决心要买断麦当劳!
ü雷蒙德·克罗克通过
ü合同上的漏洞
ü自己建的房地产公司
ü资金优势等手段,最终将
ü美国全部的麦当劳餐厅、
ü麦当劳的名号、
ü商标、
ü版权以及
ü烹饪配方全部收入囊中!
ü虽然餐厅仍叫麦当劳,但已经与麦当劳兄弟没关系了
ü
ü1961年麦当劳兄弟答应以270万美元+1%公司利润的价格把麦当劳卖给雷。雷同意了,但在签合,雷表示1%公司利润不能写在合同里,只能是口头协议。再后来,这俩兄弟除了270万美元外,一分的专营权使用费也没分到,俩兄弟也无法证明有这项协议
麦当劳兄弟卖掉麦当劳后,搬回了他们的家乡新罕布什尔州。他们说 “我从不喜欢加利福尼亚,从不喜欢阳光。”他们在家乡结了婚,过着平静的生活。
1998年,迪克·麦当劳去世,留下了180万美元的遗产。这与1984年去世的克罗克留下的遗产相比,是极微不足道的。
有人问过麦克·麦当劳,有没有为当年卖掉麦当劳而后悔?麦克·麦当劳的回答是“我不后悔。如果我没有那么做,那今天的我,也许带着身上的四处溃疡,在摩天大楼中与八名税务律师大吵,因为我弄不清楚如何缴纳我的全部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