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白话小说(第一部白话小说)
鲁迅1918年4月创作的小说《狂人日记》是中国文学转型期的第一部现代白话体小说。
《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位患有“迫害症”的狂人,将“狂人”定位为一个精神病患者,起初他发觉旁人看他的眼神都很怪,他甚至感到赵家的狗看他的眼神都不对。
狂人是这样说的
“今夜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他决心“研究”一下这奇怪的眼光,结果是发现周围有很多吃人的人,他把发现的结果告诉了大哥,并规劝他们戒了这“吃人”的习惯。
结果大哥请来了医生,诊断的结果是他得了“迫害症”,被关进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屋中。
小说中,狂人一共提及了七个“吃人”的现象
狼子村佃户吃“恶人心肝”事件;
祖师李时珍“本草什么上”写着人肉可以煎吃;
历史上记载的“易子而食”;
徐锡林的被吃;
割股疗亲的说法;
人血馒头事件;
食肉寝皮行为等。
狂人口中的“吃人”,其实是说封建礼教迫害人,比如女性被“三从四德、贞节牌坊”所迫害,大都下场很惨,这就是封建礼教把人咬出了血,撕了人的肉,吃了人。
在中国历史上,人们常常把仁义道德包装成正义,触犯了封建制度的人自然被视为恶人,必予惩罚,被吃也被视为合理,被群众所普遍接受。
而狂人的出现,打破了这样的平衡,他代表了反抗旧礼教、反抗封建制度的觉醒者。
《狂人日记》中的大哥在家庭中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当家里人对狂人都采取忽视厌恶的态度时,大哥对狂人的态度是友善的,似乎是狂人的保护者。
在狂人眼中,“大哥”也和外面的人一样,是“吃人”中的一员,“吃人的是我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被自己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
大哥的隐喻至此就被揭露了“大哥”是封建家族的代表。
他虽然是“狂人”的亲人,会为狂人治病维护狂人,前提是在不涉及封建礼教制度的前提下,一旦“狂人”的行为触犯了传统的封建礼教,大哥会毫不犹豫地大义灭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