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修理厂规章制度

家电维修 2023-09-01 15:07www.17kangjie.cn家电维修培训
一、目的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汽车修理厂的业务运行有序、高效,确保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素质,从而使整个修理厂的运行规范化、制度化。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汽车修理厂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临时工。
三、工作规定
1.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
2. 工作期间应保持整洁,遵守卫生规定,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3. 不得私自向客户推荐其他修理厂或使用非本厂提供的零配件和化学品。
4. 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玩手机、打游戏、睡觉等。
5. 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6. 不得私自接受客户的现金和礼品,如有需要,应向公司汇报并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7. 不得私自将公司的工具和设备带出公司或借给他人使用。
8. 不得私自将公司的客户介绍给他人,或从中获得个人利益。
四、员工管理
1. 员工应接受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2.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技能。
3. 员工应尊重客户,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或言语冲突。
4. 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私自损坏或盗窃公司的财物。
5. 员工应尊重同事,不得在背后进行恶意攻击或挑拨离间。
6. 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7.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请假和销假手续。
8.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加班和调休。
9.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离职和离职手续。
10.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和离职审计。
11. 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请假和销假手续。请假期间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以旷工论处。请假超过规定天数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12. 员工因病或因事请假,应持有医生证明或有关部门证明。病假应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事后补交诊断证明或附病历卡;事假应有经办人签字或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证明。假条交主管留存一份,交财务一份。全年请事假连续超过30天或累计50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外出期间保证通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联系者,事后应及时补交证明。事假不累计使用,当年事假不足3天者以病假论处;超过3天不足7天者按双倍事假处理;当年累计使用7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一年内病、事假超过30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等活动者按旷工处理。请假程序:先写假条并注明原因→部门主管签字→店领导签字→财务室签字→交考勤员考勤→交办公室存档。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未经批准而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迟到一次扣5元;当班迟到、早退扣10元;当班时间睡觉一次扣20元;当班期间玩忽职守扣20元;当月累计旷工超过3次(不含3次),给予除名处理;当月请事假超过3天(不含3天),超时部分按旷工处理;当月累计旷工超过10天(不含10天)给予除名处理;当月请事假超过15天(不含15天),给予除名处理;请假期满后不上班者,必须到公司办理请假手续并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工处理;不服从公司调动和工作安排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不按规定填写考勤表上交考勤表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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