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引言
当涉及到建设工程的劳务分包时,一个清晰、详尽的合同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确保了项目的顺利进行,还保障了所有参与方的权益。今天,长沙家政网的小编将带您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书写格式及要点。让我们一起揭开这个合同的神秘面纱!
一、合同概述及双方信息
合同应明确建设单位(发包方)和施工单位(承包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接下来,列出项目的名称、地点、面积以及质量标准。
二、承包形式、材料设备供应及工程总价格
合同中应明确承包的形式,如清包、半包还是全包,并列出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工程的总价格及其支付方式也是合同的核心内容。
三、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这一部分应详细列明承包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包括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四、工期、质量与检验
合同中要明确工程开工和竣工的日期,以及施工质量的标准和检验方法。对于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违约责任与奖励条款
除了正常的合同条款,双方应对违约情况进行约定,包括违约的情形、责任和赔偿方式。也可以设立奖励条款,以激励承包方更好地完成工程。
六、合同有效期与争议解决
合同应明确其有效期,并约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如何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详细的劳务分包合同范本
以下是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范本模板,包括劳务发包人、劳务承包人的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地点、面积,承包形式,工程总价格,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工期、质量和检验标准,违约责任及奖励条款等。合同中还包含了关于合同价款的详细计算方式,包括固定合同价款、不同工种的工日单价计算等。合同还明确了中小型施工机具、设备费,劳务作业周转、低值易耗材料费等相关费用。
八、其他条款
合同中还应包括其他重要条款,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等。双方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其他补充条款。
结语: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文件。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其内容和条款,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希望上述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我们的专家或法律顾问。标准规范与合同条款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遵循以下标准规范:
1. 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
2. 相关行业标准及规定。
关于图纸的提供,劳务发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始前XX天内,向劳务承包人提供与分包工程相关的图纸XX套,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关于项目经理的委派,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自需明确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并明确各自的职务、证书号及委托权限。这不仅保障了双方权益,也有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关于材料、设备机具及构配件的供应,劳务发包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质量、品种、规格、型号等符合工程需求。若不能按时提供或质量不符合要求,劳务发包人应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损失。劳务承包人应妥善保管这些材料,任何因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都应进行赔偿。对于施工所需的中小型机具及周转、低值易耗材料,双方应明确提供方并在合同中确认。
关于担保,为确保合同的全面履行,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应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金额及有效期等应在担保合同中明确,并作为本合同附件。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无论是采用固定合同价款、工日单价还是平米包干方式计算,双方都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支付。合同价款的最终支付应在劳务作业完成后进行结算。对于合同结算价款的争议,双方应按照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条款处理。
关于违约责任,若劳务发包人不能按时支付合同价款、提供符合要求的材料或设备导致窝工、不能提供足够的工作面造成窝工等情况,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劳务发包人不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除应支付合同价款的利息外,还应按拖欠金额支付每日‰的违约金。对于其他不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劳务发包人应向劳务承包人支付约定的违约金。
本合同的内容丰富、详尽,旨在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并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在遵循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双方应共同努力,确保工程的高质量完成。劳务承包合同及其违约情况和双方义务
当劳务承包与发包双方决定缔结劳务合他们明确知道一旦违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本合同明确了以下违约情况和双方义务:
一、违约情况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劳务承包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1)若因劳务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交工,每延误一日,需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
(2)若劳务承包人的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劳务发包人有权要求返工。如劳务承包人无法完成返工,劳务发包人可委托其他劳务企业完成,产生的费用由劳务承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劳务发包人损失,劳务承包人需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工程延误的时间不予顺延。
(3)若劳务承包人不履行或未按约定履行其他合同义务,需向劳务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同样,工程延误的时间也不予顺延。
二、合同继续履行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完成其合同义务。
三、合同细节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各执一份。还有副本若干份,双方各自保留并备案。
四、合同生效及其他附件
合同的订立时间、地点、附件一至附件三均已详细列明。双方明确知晓并接受附件内容。
五、劳务发包人义务
劳务发包人需组建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并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业主负责。发包人还有义务监督承包人的工作、贯彻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管理目标等。包括提供图纸、材料、设备,协调现场工作关系,办理合同涉及的备案手续等。
六、劳务承包人义务
劳务承包人需对工程质量负责,组织熟练工人投入工作,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包人还需进行人员登记备案,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做好出勤和任务完成记录。他们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精心施工,确保质量、遵守安全规定,并承担因自身责任造成的各种损失和罚款。他们也要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和监督,且保证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劳务承包合同条款解读
材料、机具堆放与标识
劳务承包人需按照劳务发包人统一的规划,有序堆放材料、机具。依照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清晰醒目的标牌。生活区域的管理也要严谨细致,确保治安保卫工作井然有序。
报表与资料提交
劳务承包人必须准时提交详尽的报表及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劳务发包人顺利完成交工验收流程,确保工程顺利收官。
成品保护与施工秩序维护
施工场地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以及已完工的部分,劳务承包人需精心保护,任何因承包人责任导致的损坏,后果自负。
机具、周转材料的使用与管理
劳务发包人提供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劳务承包人需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任何遗失或损坏,承包人需承担相应损失及罚款。
指令服从与人员管理
劳务承包人需严格服从劳务发包人转发的工程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必须与每位劳务作业人员签订明确的劳动合同,严禁私招乱雇、使用零散工。
劳动报酬支付
劳务承包人必须按月足额向劳务人员支付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妥善保存发放记录。收到劳务费后,需优先支付工人劳务报酬。
安全施工与检查
劳务发包人负责整体安全施工的组织工作,拥有详尽的安全施工方案。劳务承包人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合工作。因发包人方案不完善导致的事故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不落实方案或不服从管理导致的事故则由承包人负责。
安全防护措施
在特殊环境如动力设备周围、输电线路附近、密封防震车间等施工时,劳务发包人需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而劳务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则需自行提供。
事故处理
一旦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发包人应立即上报,并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劳务承包人要积极配合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安抚伤亡人员家属,避免过激行为。
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按照《北京市实施建设工程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法(试行)》及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保障施工人员的权益。
工程量确认与变更
采用固定合同价款方式的,不计算工程量。采用工日单价或平米包干计价方式的,每月前由承包人报量,发包人进行确认。任何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返工量,发包人不予计量。
施工变更管理
如需要变更原工作内容,劳务发包人会提前通知,并提供变更图纸和说明。变更可能涉及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的改变,工程量的增减,施工时间和顺序的调整等。因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的合同价款增加及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变更导致的损失则由承包人承担。
施工验收流程
24. 工程竣工与劳务承包人的责任
当整个工程,包括劳务承包人的所有工作,经过工程发包人的严格验收并合格之后,劳务承包人仅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劳务作业质量对劳务发包人承担明确的保修责任。这是对劳务承包人工作质量的保障,也是对工程发包人权益的维护。
25. 施工配合与协同工作
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劳务发包人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的验收、涉及工作内容和施工现场的检查以及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等。当劳务发包人或第三方需要在施工场地内进行工作时,劳务承包人应按照指令进行配合。反之,如果劳务承包人的工作需要得到劳务发包人或第三方的配合,劳务发包人也应予以协助。这种协同合作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
26. 索赔与权益保障
在劳务发包人根据总承包合同向工程发包人提出索赔时,劳务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资料。同样,如果劳务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可索赔的情形,劳务发包人应积极主张权益,并将索赔所得合理转交给劳务承包人。这是双方权益的相互保障。
27. 争议解决与合同执行
劳务发包人和劳务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首选自行和解或相关主管部门调解。若和解、调解无果,双方可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在争议处理期间,除非出现特定情况(如合同无法履行等),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护已完成的成果。
28. 严禁转包
劳务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不得将劳务作业转包他人。一旦发现有转包行为,劳务承包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9.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劳务发包人,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双方应协作应对不可抗力。劳务发包人应协助劳务承包人采取措施,同时承担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自身人员和财产损失。
30. 文物保护与地下障碍物处理
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地下障碍物时,劳务承包人应立即保护现场并通知劳务发包人。双方应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保护措施,费用由劳务发包人承担。如隐瞒不报或破坏文物,相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地下障碍物,双方也应妥善处置。
31. 合同解除与终止
劳务承包人和劳务发包人可协商解除合同。如劳务发包人不按约支付合同价款,劳务承包人有权停止工作并解除合同。若因不可抗力或工程停建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相关事宜应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第31.5条规定,在劳务承包过程中出现施工人员数量不足或能力达不到要求的情况,导致工程质量、安全与工期无法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现场监理确认并经工程发包人同意后,劳务发包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一旦劳务承包人接到解除合同通知,应立即开始撤离施工现场。若劳务承包人不按要求及时撤离,导致的经济损失将由其自行承担。
第31.6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劳务承包人需妥善保护并移交已完成的工程和剩余的材料、设备。劳务发包人应为劳务承包人的撤离提供必要的支持。对于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失,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合同解除并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关于合同终止方面,第32条规定,当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支付完毕,且劳务承包人提供的劳务作业成果经劳务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