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五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庆典时刻。这一天,全球各地的消费者联合起来,共同庆祝一个致力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日子。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自1983年起,将每年的这一日期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旨在在全球范围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推动各国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这一特殊日子的由来,源自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卓越贡献。四十八年前,肯尼迪总统在美国国会发表了一篇题为《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的演讲。在这篇演讲中,他提出了消费者的四项基本权利,为日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奠定了基石。这四项权利不仅是消费者所追求的理想,也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准则。
每年的三月十五日,世界各地的消费者都在庆祝这四项权利的诞生与发展。获得消费安全的权利,让消费者能够放心购物,不必担心商品的质量问题;取得消费资讯的权利,让消费者能够充分了解商品信息,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让消费者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挑选商品;合法申诉的权利,让消费者在遇到问题时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设立,不仅仅是为了纪念这样一个特殊的日子,更是为了倡导消费者保护的理念。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让消费更加安全、公正、透明。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向世界宣告:消费者的权利不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