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样本
探寻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奥秘:长沙家政网小编来介绍!
你是否对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书写格式感到迷茫?不用担心,这篇文章将为你揭开神秘的面纱,带你了解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书写要点。
一、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
在合同的开头,首先明确发包方(建设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等关键信息,这是合同的基础。
二、工程概况与承包工作内容
详细描述工程名称、地点、面积以及质量标准等细节。要明确承包的形式、材料设备的供应情况,以及承包方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三、工程总价格与作业人员
在这一部分,你需要明确工程的总价格,以及承包方将派遣的作业人员数量。价格要明确、合理,人员数量则应根据工程需求来确定。
四、合同工期
明确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确保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还要明确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五、质量与检验
在这一部分,你需要明确工程的质量标准以及检验方法。确保工程完成后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
六、权利与义务
这一部分需要详细阐述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能明确自己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与奖励条款
除了明确违约责任外,你还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设定一些奖励条款,以激励承包方更好地完成工程。
八、合同有效期与争议解决
你需要明确合同的有效期,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式。
以下是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样本(模板):
编号:XXXXXXX
发包人:XXX
承包人:XXX
分包工程名称:XXXXXXX工程
施工地址:XXX区(县)XXX街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承包工作内容、作业人员、合同工期、合同价款等。在履行合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XXXXX元整,大写XXXXX元整。合同价款的确定原则为经过招投标确定或由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本合同还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工期安排等内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一、施工预算定额或施工概算定额依据
参照(年份)施工预算定额或(年份)施工概算定额,对各类工种单价进行明确:
1. 定额工资单价如下:
瓦工:XX元/工日;结构木工:XX元/工日;装修木工:XX元/工日;钢筋工:XX元/工日;砼工:XX元/工日;油工:XX元/工日;抹灰工:XX元/工日;架子工:XX元/工日;水暖工:XX元/工日;电工:XX元/工日;壮工:XX元/工日。
2. 按建筑面积确定承包价:总计XX元/平方米。其中,地上结构部分XX元/平方米;地下结构部分XX元/平方米;初装修部分XX元/平方米;水电部分XX元/平方米。
二、分项工程承包费用明细
包括外墙面砖XX元/平方米;屋面防水XX元/平方米;水磨石地面XX元/平方米;水泥砂浆XX元/平方米;内墙普通抹灰XX元/平方米等。具体明细根据实际工程内容补充完善。
三、定额工以外发生的零星用工单价
定额工以外的零星用工单价定为:XX元/工日,以实际发生为准,需有书面签证资料。
四、停工、窝工补偿标准
因不可抗力、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安排任务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累计超过八小时的,将按照劳务人员实际损失工时乘以每工日的平均工资作为补偿标准。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合同价款的明确与结算支付条款
双方对合同价款内容明确如下:(此处添加具体条款)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款的准确支付。
关于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细节如下:
1. 结算、决算资料依据:发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资料编制的施工预算书。
2. 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流程:每月特定日期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确认并履行书面结算手续;工程交工后28日内,承包人提交决算资料,发包人进行核实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3. 合同价款的支付安排:首次付款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为______元;第二次付款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金额为______元。支付时,承包人须提供“北京市外地进京施工企业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所有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劳务费。支付手续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
六、安全施工与事故处理规定
双方应贯彻国家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安全施工。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并全力抢救伤者、保护现场。事故责任方需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等问题也有详尽约定。对于安全生产标准需进一步补充约定。
关于分包工程验收标准
对于分包工程的验收流程,我们将严格遵循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分包工程完工后的28日内,发包方和承包方需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如果在这一期限内未能完成验收,且发包方已经开始后续施工或投入使用,那么我们将视为工程已经符合合同要求并正式交工。至于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需要深入沟通并另行约定具体的细节和条款。
关于工期延误的规定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导致工程完工日期推迟,经过发包人施工代表的确认后,工期将会相应顺延: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承包人提出了书面申请,但未能从发包方获得必要的施工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一周内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的停工和窝工累计超过8小时;以及其他发包人同意的工期顺延的情况。一旦上述情况发生,承包人应在7日内向发包人施工代表提交包含延误内容和经济支出的书面报告。如果承包人未能及时提出报告,将视为放弃相关权益。而关于非上述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双方需在合同中另行约定相关责任和处理办法。
关于文明施工的规定
发包人和承包人都应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颁发的“施工现场管理暂行规定”,推动文明施工。发包人需要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若无法提供现场食宿条件且双方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将按照标准给予补偿。对于文明施工的具体标准,双方还需进一步沟通和约定。
关于材料机具供应的规定
本工程所需的机械设备将由发包人提供一部分,而承包人则需要自备一部分工具。双方确认防护用具的承担方。所有设备、工具都必须符合工程需求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承包人自备的工具需要自行带入现场,而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和防护用具则需采购并供应到施工现场(400米内)。承包人在使用发包人提供的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对于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双方需要详细约定相关责任和使用规范。
关于文物保护的规定
在施工中如发现文物,承包人必须立即保护现场并在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向文物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任何隐瞒不报的行为都将面临行政和法律的责任。因保护文物产生的费用将由发包人承担。
关于发包人的权利及义务
发包人负责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现场施工环境,包括场地、道路、水电等,并负责组织工程的整体施工、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的交底工作。发包人还需按时提供施工图纸、必要的技术资料,并办理施工洽商。发包人还负责施工的检查和验收,监督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在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以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总工期控制计划等方面,发包人也扮演着重要角色。他们不仅负责协调各工种和工序之间的配合,还将在安全、质量、工期、场容等方面对承包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最终,发包人将负责组织工程的整体验收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发包人的施工代表将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和协调工作。任何关于人事的变动,发包人都将提前7天通知承包人。第十三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人在确定劳动关系时,必须对作业工人进行严格的审查,确保其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达到要求。工人的年龄必须在18至60周岁之间。
承包人需要对其作业人员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种、级别、号码及身份证号码等,并将此登记册作为合同的附件。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避免频繁更换备案人员。人员变动率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服从发包人的统筹安排和统一调动。
当发包人因故无法保证连续生产时,承包人在不影响发包人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可以临时调整队伍。调整人员时,需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并办理变更手续。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说明进行施工。如有合理的建议,需征得发包人的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并妥善使用发包人提供的机械设备及其工具。
承包人还需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承包人应自觉遵守发包人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发包人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发包人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承包人指定____为派驻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的施工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若发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停工、窝工,应按实际发生的情况向承包人赔偿损失。停工、窝工应有书面洽商,作为决算依据。如发包人任务不足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若发包人的指挥错误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其经济损失及相关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若发包人超过约定时间未支付劳务费或决算价余款,承包人有权发出付款通知。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未能付款,承包人可撤走人员并依法追索欠款及损失赔偿。发包人违反财务管理规定违约支付劳务费的,应与过错方共同承担承包人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若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工期延误或工程质量严重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退出施工现场。退出前,双方应就结算事宜达成书面协议或由相关方进行工程量签认。
若承包人未按照发包人选定的施工队伍进场,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调整队伍。如承包人无法调整,发包人有权暂不安排任务并书面通知承包人,甚至终止合同。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质量事故和延误工期,其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或调解不成时,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1.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XX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在完成分包工作内容、结清工程决算尾款后终止。法定代表人需出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出示委托证明。
第十七条: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