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
长沙家政网为您详细解读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本。在签订此类合需明确双方基本信息,确立承包林地的情况、用途、价款及支付方式等核心条款。以下是详细的合同范文解读:
集体林地承包合同范文详解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一、合同背景及目的
为发展林业生产,维护双方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
二、承包林地情况
甲方将坐落在特定地点的林地,面积共XX亩,树种XX,以家庭承包形式或其他形式发包给乙方。承包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共XX年。
三、承包林地的用途
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其他建设。
四、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
1. 林地承包价格:元/亩·年,承包XX年合计XX元人民币。
2. 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XX元人民币。
3. 林地上林木承包款:XX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可选现金一次性支付、分期付款或其他方式。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 有权制止乙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可要求损害赔偿。
3. 确认产权清晰,无纠纷和经济纠纷;未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4. 维护乙方的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5. 协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 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甲方(发包方):XX村XX组 法定代表人:XXX
乙方(承包方):XX村XX组 户主:XXX
甲乙双方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就林地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承包林地概况
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林地承包给乙方,供乙方进行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乙方负责造林,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宗地号 单位公顷、立方米(具体内容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二、承包期限
本次林地承包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林地使用费人民币XX元(大写)。
四、承包林地用途
乙方承包的林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和发展林下经济。乙方有权在承包的林地内进行种植、养殖等经营活动,但不得改变林地的用途。
五、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的负责人变动而变更或解除。
2. 如因依法征用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
3. 承包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林地交还甲方,未采伐的林木按照约定进行处理。
4. 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在承包期间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的处置方式,以及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的处置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5. 若乙方在承包期满后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但需与甲方重新协商并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权属不清产生纠纷,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2. 承包期内,甲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 乙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履行合同约定的造林营林等责任,或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恢复费用。
4. 乙方未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应按日承担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回承包林地。
5. 乙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及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件:林权证复印件、村民会议票决记录复印件、乡(镇)批准意见书等。 甲方(公章):XXXX 乙方(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一、林地承包背景与目标
乙方承包的荒山、采伐迹地、小片荒及其他无立木林地,必须在一年内完成造林任务。本次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规范林地承包经营行为,保护森林资源,实现林地可持续发展。
二、林地承包范围与用途
乙方承包的林地用途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如建筑、开矿等)。若需变更用途,应同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益。乙方应落实管护措施,确保林木健康生长,采伐应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林地所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保护森林、林木;
2. 制止和举报乙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的行为;
3. 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
4. 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相应比例的林地补偿费;
5. 为乙方提供生产、经营、技术、信息等服务;
6. 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 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收益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转;
2. 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助金,属于公益林的享有生态补偿权。如遇国家征用林地,享有相应比例的补偿费用;
3. 有权制止破坏林地和毁坏林木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主管部门汇报;
4. 依法保护、管理好承包的林地和林木,合理利用林地,及时造林更新。不得因发展林地经济而对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和水土流失;
5. 承包期内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须签订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须经甲方同意;
6. 依法保护好野生动、植物资源,做好护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旦发生问题,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
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变更或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
2. 订立本合同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
3. 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
4. 乙方丧失经营能力;
5. 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
八、违约责任与附加条款:若乙方未按时造林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违约行为时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则应向乙方赔偿损失并支付相应违约金。九、合同生效与续签: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影响其法律效力。到期时如乙方林木继续存在双方应续签合同并共同协商解决未尽事宜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站各执一份以为凭证。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林地承包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与承包期限
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的林地发包给乙方,林地面积为___亩。该林地的四至范围为:东至____,南至____,西至____,北至____。承包期限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 甲方确保所发包的林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并保证乙方在承包期内享有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权证,确保乙方的经营权得到法律保护。
2. 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经营权、收益权,并有权依法自主经营和处置自有林木产品。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林地依法流转经营,但应提前告知甲方并获得同意。
3. 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的行为。
4. 甲乙双方都有权监督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承包价格、支付方式和时间
1. 承包价格:____________。
2.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3. 支付时间:乙方应按约定时间支付承包费用,逾期支付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
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因负责人、经办人或名称变更而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其他约定
1. 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或占用林地,乙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2. 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和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 承包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承包,应在承包期满前与甲方协商续签承包合同。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承包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建议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四、林地承包款及支付方式概述
关于林地承包款项,经双方协商,乙方需支付甲方林地承包款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其中,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项为______元,按照甲方原定补偿方案执行。乙方需一次性支付所有承包款项。
五、关于承包林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的处理规定
甲方原有的地上附着物,需在合同签订后十五天内完成砍伐手续,手续到位后三个月内完成砍伐。若无需办理砍伐手续的物品,需在签订本合同后十五天内清理完毕。若逾期不处理,相关物品将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后,除乙方投资的生产设备、花木苗场内培育的苗木外,其他地面不动产如厂房、房屋、水电及道路设施、观光景物以及茶园、果树等将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或毁坏。
六、承包期内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详述
甲方需确保发包的林地无争议,保障乙方自主经营,协助乙方完成相关手续、解决因发包林地引发的村民矛盾,处理林地权属争议等问题。甲方还需按照合同约定,确保道路畅通,并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否则需赔偿乙方损失。国家对农村林地的政策性补贴归甲方所有。
乙方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承包的土地,自负盈亏,并承担修缮通往林地通路的责任和义务。乙方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按照合同约定兴建购置财产的所在权,以及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权利。乙方有权开发利用承包范围内的各种自然资源,但不得破坏。
七、为确保甲乙双方用水安全,特定保留山溪两侧的竹林。
八、关于合同的分包与转让
在承包期内,乙方有权将承包林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开发,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开发,但不得违反合同约定的林地用途和经营范围。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条款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可以解除或变更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及政策性征用该林地时,乙方承包林地上的各种农作物、建筑设施等林地附着物赔偿归乙方所有。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甲方损失赔偿。因自然灾害造成水资源紧张时,乙方应先满足甲方及下游生活、生产用水。合同期满是否续约,双方应提前进行协商,甲方有权公开进行招标。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十、违约责任说明
在合同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将视为违约并赔偿守约方损失。严重的违约行为将导致合同解除并追究其一切责任。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特定条款详述
双方经过慎重协商,针对乙方在林地经营事宜,特约定以下事项:
1. 乙方应严格遵循合同约定,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和扩大经营范围。严禁种植对环境及生态有害的植物,尤其是桉树,同时也需防止原有桉树的再生。乙方不得在林地内进行任何工业生产及从事各种违法活动,严禁生产和存放各种违禁品。
2. 乙方在经营和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特别是水源污染。所有排放物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养殖禽畜的粪便处理。
3. 乙方必须严格保护林地内的自然资源,不得进行任何矿产资源的挖掘和开采,包括土方。乙方应维护甲方林地原有的山形地貌基本不变,保持林地的生态平衡。
十四、合同签署与生效
本合同一式若干份,甲乙双方各执若干份,公证机关保留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及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代表签字后即刻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以上就是长沙家政网小编今天的分享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在此提醒大家,签订合同前务必审慎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