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合同通用范本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是铁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重要约定,确保了货物的安全、准时运输。今天,长沙家政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读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书写格式及注意事项。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基本格式包括:承运货物的起运地点及到达点、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货物运输的质量考核指标、费用及其结算方式、其他违约责任、合同的签订日期及生效时间,以及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
在填写铁路货运合同主要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合同双方的详细信息,包括托运人和收货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这是确保双方能够顺利联系和沟通的基础。
二、明确发站和到站,以及货物名称、重量和性质。对于特殊货物,如危险品和鲜活货物,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运输。
三、铁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托运人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货物,并对其进行适当的包装和标识。承运人则需要认真清点货物,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车辆,并及时通知收货人领取货物。
在签订铁路运输合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正确选择铁路货物运输方式,包括整车、零担和集装箱运输。
二、了解铁路货物运输的一批托运要求。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是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
三、注意危险货物、易腐货物等特殊货物的运输规定,以及投保与未投保货物的处理方式。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书写和签订需要双方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运输。希望以上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也建议大家在实际操作前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无论是托运人还是收货人,都需要履行自己的基本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铁路承运人也需要提供优质的服务,确保货物的安全、准时到达。这样,才能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促进铁路运输业的发展。车计划的提出与落实
在铁路货运的日常运营中,无论是签订季度、半年度、年度或是更长期限的整车大宗物资运输合同,都需要提前提交月度要车计划表。这样的计划,为铁路运输的调度和安排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对于其他类型的整车货物,月度要车计划便足以作为运输合同的补充。在实际交运货物时,托运人还需向承运人递交货物运单,确保信息的准确无误。
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的编制是一项严谨的工作,必须遵循《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的规定。托运人需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需求,精心规划运输路径和时间,确保货物能够准时、安全地到达目的地。
货物的托运是签订合同的关键环节。在这一阶段,托运人需要向承运人提交详细的货物运单。对于使用机械冷藏车运输的货物,同一到站、同一收货人的多批货物可以合并提交一份运单。而对于整车分卸货物,除了基本货物运单外,每一分卸站还需额外提供两份运单。填写货物运单时,必须遵循《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的规定。
若托运的货品种类繁多,无法在运单中一一列明,或者托运的是搬家货物、同一包装内含有多种货物时,需提交物品清单。这份清单将随同运输票据一同递交到站,并确保托运人对清单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匿报、借报货物品名、重量的情况,还需支付违约金。
对于价值较高的货物,托运人可以选择投保货物运输险。而对于非国家定价的货物或个人托运的货物,可以选择声明价格运输,铁路部门将据此收取保价费。
在货物运输的包装与标记方面,托运人需根据货物的性质、质量、运输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并标记清晰。对于行李、搬家货物等特殊货物,还需在包装内部放置标记。根据国家标准和货物性质,货物包装上还需做好储运图示标志。
铁路运输货物的数量确定也是一个重要环节。货物可以按件数和重量或者单按重量承运。对于特定规格的成件货物或散堆装货物,按照整车运输时只按重量承运。对于托运人组织的装车和收货人组织的卸车的货物,按照托运人在货物运单上填记的件数承运。货物的重量(包括包装重量)必须准确确定。对于活动物、需要特殊运输的鲜活植物和特殊货物,托运人必须派人押运,以确保货物的安全和顺利运输。
货物的交付与提货体验升级计划
为了确保您获得最佳的货物交付体验,我们精心安排了一系列流程。当货物抵达车站并完成卸货后,我们会在次日通过电话或书信向您发出领取通知。我们采用多种通知方式,如电报、挂号信、长途电话等,以确保您能及时得知货物动态。您可以与车站商议最适合您的通知方式。
若您到站查询时发现货物尚未到达,车站会在领货凭证背面加盖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我们深知时间的重要性,因此会竭尽所能确保货物按时到达。一旦货物抵达,我们期望您能及时领取。如果您因特殊原因拒绝领取,请提供书面说明。自拒绝领取之日起三日内,我们会通知托运人和发货站,寻求处理意见。托运人需在接到通知后的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若自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之日起满30日(对于搬家货物为满60日)仍无人领取的货物,或者收货人拒领且托运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处理意见,我们将按照无法交付的货物进行处理。对于不宜长期保管的货物,我们会根据具体情况缩短通知和处理期限。
货物运到的期限与保障
我们承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货物的运到期限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1. 货物发送期间为一日。
2. 货物运输期间根据运价公里数进行计算,每25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一日。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00运价公里或其未满为一日。
3. 特殊作业时间根据具体需求进行额外计算,例如需要中途加冰的货物、超过一定运价里程的零担货物、超过重量或体积限制的零担货物、整车分卸货物等。
若货物实际运到日数超过规定的运到期限,我们会按照所收运费的百分比支付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比例根据逾期总天数进行计算。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的灵活调整与解除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规定,铁路货运合同在货物交付前可以灵活调整部分内容,如变更标的物、运输期限、到站、收货人。双方同意后,可在规定的变更范围内进行变更。特殊情况下,经承运人同意,可以对承运货物进行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但某些情况如违反法律、物资流向或运输限制,以及超过货物运输期限的变更等不得办理。
在货物承运后发送前,托运人可以提出取消托运,经承运人同意后,货物运输合同即告解除。如需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托运人或收货人应提供领货凭证和货物变更要求书。若无法提供领货凭证,应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并在货物变更要求书中注明。相关费用需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