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安乐死(安乐死算不算自杀)
明确答案:安乐死并非自杀,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生命的终结,无论是自然死亡还是意外事故的死亡,都是我们无法避免的现实。其中,自然死亡是由于身体老化导致的新陈代谢障碍而走向生命的尽头。而在众多自然死亡的方式中,病故是最为常见的。当某一身体器官因病变如癌症、心梗、脑溢血等引起极度痛苦,现代医学无法治愈时,病人所经历的长时间痛苦最终可能导致死亡。
这时,有人提出“安乐死”这一概念。那么,何为安乐死?它又被称作“无损尊严的死亡方式”,是以人为的方式让绝症患者在无痛苦中结束生命。这一理论的提出,源自伊壁鸠鲁的淡泊死亡美学观。他认为生命的质量并非在于长度,而在于是否活得美好。当人无法以自然方式愉快生存时,应有权以愉快的方式走向死亡。安乐死被视为平静的走向死亡的方式。
尽管安乐死旨在减免濒死病人死亡前的痛苦,其存在却饱受争议。从广义上说,安乐死属于临终关怀的范畴,但为何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并未广泛实施呢?这其中涉及的问题复杂且众多。
反对安乐死的人担忧,这会给“”提供方便之门。有些家属可能出于不想承担照顾病人的责任或急于继承遗产的原因,逼迫病人接受安乐死。这样一来,自愿的安乐死与非自愿的安乐死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医学的本质是治病救人,如果给所有疾病都贴上“绝症”的标签,医学如何突破继续发展便成为一个问题。还有,安乐死可能会被那些想要自杀的人视为“捷径”,如果轻易签署自愿安乐死的协议,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道德和法律问题。
荷兰是世界上最早通过安乐死法案的国家之一。即便有法律保障,每年仍会引发舆论和法律纠纷。而在中国的观念中,医学的责任是救人而非“”,即使无法治愈也要尽力而为,这与中国传统的“孝文化”相符。安乐死在法律和医学管理机制上还存在许多不健全之处,因此在中国实现安乐死立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一问题的争论看来还将长期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