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书
一、合同主要内容概览
1. 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
原文本提供了甲乙双方的基本身份信息模板,包括盖章、签字、住所、开户银行、账号等。在实际撰写合双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填写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填写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填写姓名)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填写电话)
乙方(咨询人):________________(填写名称)
地址:________________(填写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填写姓名)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填写电话)
2. 咨询内容
原文本中的“具体咨询内容”部分较为笼统,可以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详细描述咨询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咨询内容:本次咨询涉及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填写项目名称),咨询类别包括工程造价评估、预算编制、结算审核等。
3. 文件提供及期限
原文本中提到了文件提供的期限,可以进一步明确双方提交文件的种类、格式和提交时间。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X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所有资料。乙方应在收到资料后X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评估报告。
4.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双方应严格保密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资料。任何一方泄露秘密资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其他条款
在约定的时光里,委托人需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紧密相关的宝贵资料。这些资料是咨询人进行专业咨询的重要依据,也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
同样,在约定的时间内,委托人需对咨询人提交的书面事宜作出及时答复。当咨询人需要向第三方获取资料时,委托人应肩负起信息的桥梁作用,确保资料的顺畅转达。
为了保障咨询的顺利进行,委托人需授权具有胜任能力的代表,专门负责与咨询人的日常沟通协作。
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咨询人享有一定的权利。他们可以在资料不明确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有权对第三方进行问题核对或查问,并享有工程现场的勘察权。
委托人也有相应的权利,他们可以向咨询人了解工作进展,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如果委托人发现咨询人不按合同履行或存在不当行为,他们有权要求更换专业人员或终止合同并追求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原因导致进度延迟,双方应协商延长合同期限。在责任期内,咨询人应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需向委托人赔偿。
若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方的问题不能及时回应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责任。当咨询人提出的赔偿要求不成立时,应补偿委托人因此产生的各种费用。
委托人也要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违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咨询人的损失。若委托人提出的赔偿或其他要求不成立时,也应补偿咨询人因此产生的费用。
关于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因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咨询人工作受阻或延误,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酬金。合同变更或解除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赔偿。新的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对于咨询业务的酬金,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支付。委托人如未按时支付酬金,需自规定支付之日起补偿利息。对酬金项目有异议的,需在两日内发出异议通知,但不得延迟无异议项目的支付。支付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因业务需要的外出考察费用、外聘专家费用等由合同明确约定由哪一方承担。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各方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与义务。咨询人不得接受与委托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报酬或参与相关活动。本合同在双方严格遵守和执行下,必将助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圆满完成。合同争议的解决与艺术化的合同语言
第三十二条 当违约或合同终止带来的损失和损害发生时,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开启协商之门,寻求共同解决方案。如果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与调解均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根据双方事先的约定,可以选择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与诉讼之外,双方也可选择更柔和的解决方式,如第三方介入调解,以期达到和谐解决。
第三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解读
第二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方法和规定是双方行为的准则。明确这些准则,有助于确保咨询工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四条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涵盖了从项目可行性研究到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包括投资估算、概预算、结算、竣工决算,以及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与审核等。
第八条 委托人需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其提供时间,这是确保咨询工作顺利进行的基础。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完整的资料,以供咨询人分析使用。
第九条 要求委托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咨询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做出回应。这是对双方工作效率的保障,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推进。
第十四条 若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失职,需按照约定的方法承担经济损失。这里的赔偿金计算方式清晰明了,体现了合同的公正性。
第二十四条 关于酬金的支付,双方需明确正常服务、附加服务以及额外服务的酬金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这是保障咨询人工作成果得到应有回报的重要条款。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以某种支付方式支付酬金,并明确了汇率。这对于涉及国际工程或跨境支付的项目尤为重要。
第三十二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主管部门的帮助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也未能解决问题,双方可以根据事先的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作为解决方式。
附加协议条款的使用说明: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包括《标准条件》和《专用条件》。前者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委托,后者则是根据项目的特性和条件,由双方共同协商后填写。双方在填写时,可以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增加补充和修正条款。
特别是《专用条件》的填写,需要对应《标准条件》的顺序进行。例如第二条需要明确适用的法律法规;第四条则需要详细列出咨询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而在确定酬金时,双方需要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大小以及约定的内容来商定。关于支付方式及时间,也需要双方明确约定。还应注意设立合理的奖罚条款,以激励双方更好地履行合同责任。